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
证监会:从三方面打击金融腐败行为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资本市场是高度规范、透明的市场,要求必须有廉洁的市场环境,其中金融腐败不仅严重阻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同时也会严重破坏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在全社会的形象,投资者对此深恶痛绝。下一步证监会党委将与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一起,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李超介绍,证监会重点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方面来打击相关腐败行为。
一是围绕“不敢腐”。发行审核是腐败的高发领域,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办了多起案件,坚决打击弃守监管职责、破坏监管秩序、制造金融风险、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等资本市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
二是围绕“不能腐”的机制。适应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的权力运行特点,聚焦政策制定权、行政审批权、监管执法权、处罚问责权等关键权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三是围绕提升“不想腐”的自觉。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每查处一个案件都会制作警示片,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
证监会:真正把好上市公司“入口关”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介绍,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督促投行在内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真正发挥好“看门人”作用,证监会主要会在严监管、严问责、强功能、优生态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他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督促中介机构发挥好“看门人”作用,真正把好上市公司“入口关”。
证监会: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去年8月27日,《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发布,提出不允许破发、破净或者分红未达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明确要求。
就下一步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在会上表示,证监会将会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全面防范绕道减持。
郭瑞明介绍,相关工作包括:一是明确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的减持规则。二是明确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方式的减持规则。三是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对于违规减持将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对于拒不改正的严厉处罚。
证监会:将大幅提高IPO现场检查比例,撤回上市申请仍要开展检查
在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介绍道,通过严格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监管压力得到层层传导,在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防范财务造假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严伯进提到,近期证监会修订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规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改,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修改,即明确了对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当中,撤回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也就是说,撤回上市申请,我们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责,该处罚的要追责、处罚。”严伯进介绍,另外,这次新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检查程序,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且特别强调处理标准要统一。
严伯进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的比例,同步增加随机抽取的,还有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得现场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这些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力地震慑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证监会:上市公司是“优等生”,理应管理好与投资者关系、有回报意识
有观点认为,投资者买股票,买的就是上市公司。如何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让投资者更有获得感?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监管机构要做三项工作:
一是要激发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上市公司是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优等生’。好学生就要有好学生的样子,在回报投资者方面,(对上市公司)当然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投资者才有可能愿意来、留得住。”郭瑞明说。
郭瑞明表示,监管机构要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指引,让主要的指数成分股公司更加自觉地回报投资者。要推动相关部门把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工作(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内外部评价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优质上市公司的示范引领作用。此外,对于破净上市公司,要督促其提出改善投资价值的举措。
二是要推动更多的上市公司分红回购。郭瑞明指出,对于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的公司,要综合其他指标对相关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督促公司分红。要推动绩优公司结合半年报、三季报,实施一年多次服务,这样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还要引导和支持更多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且鼓励回购注销。
三是支持公司夯实基本面。郭瑞明表示,要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包括鼓励上市公司运用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的工具来提升业绩,做优做强。另外,要督促上市公司加强跟投资者的沟通,了解投资者的诉求。
“‘酒香也怕巷子深’,上市公司理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来稳定投资者的预期。”郭瑞明说。
郭瑞明特别指出,监管机构要从严监管“借壳上市”和盲目跨界并购,坚决打击“炒壳”行为。这样才能够强化优胜劣汰的机制,营造更好的市场生态。
证监会:企业上市前不得搞突击“清仓式”分红,严管未盈利企业上市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当天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介绍,《意见》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的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介绍,《意见》的核心是让发行监管的链条更坚固,监管更严格,板块功能更突出,针对的是证监会在实践中发现的部分拟上市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规范,甚至存在个别企业财务造假等问题。
严伯进表示,证监会从发行上市的全链条、各个环节加强监管:
拟上市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现代企业制度要有效运行,对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承担起第一责任。
中介机构要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等方式,确保财务真实性。证监会也会对中介机构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的现场监管机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原则上做到全覆盖。
交易所要承担起审核主体责任,强化对拟上市企业的审核力度,严格监管高定价超募。证监会也将抓好建制执制和统筹协调,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深化跨部委监管协作,对于出现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情形的要进行全链条回溯和问责。
严伯进表示,证监会充分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上市门槛也会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一是上市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募投项目资金规模要合理且要做好短中长期规划,不得搞突击“清仓式”分红,“关键少数”要有良好的“口碑声誉”。
二是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严伯进说,从监管实践看,目前有部分板块上市的财务指标偏低,综合性不足,引导分流企业到合适的板块作用不充分。不少市场声音建议提高上市指标。“我们将认真分析、系统研究,充分参考近几年新上市企业和在审企业的情况,指导沪深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适度提高部分板块的财务指标,同时丰富综合性指标,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合适的板块上市。”
三是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严伯进说,从实践看,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经历一个未盈利阶段,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些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差。他指出,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成长,但绝不能是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对此,我们将就未盈利企业的科技成色征求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更好统筹支持科技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4个文件为有机整体,将抓紧出台配套规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在发布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出台了四个文件。这次文件制定过程中,证监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
李超表示,这次文件制定,突出了“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一方面,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加强市场监管的相关措施。另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在从严加强证监会队伍管理方面也作出了全面的安排。
“这次出台的相关文件是一个有机整体,从发行准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各方面系统性提出政策措施。”李超表示,4个文件发布后,相应的配套规则、相关的制度举措将抓紧出台,通过这些政策和举措,促进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好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之路。
南方+记者 赵晓娜 泠汐 吴彬彬